● 藍龍雄醫師 3月30日(四)下午門診時段,由蘇立芳醫師看診。    
首頁關於協會防癆大事紀
防癆大事紀

103年

本會主辦第十屆台滬粵港澳結核病控制學術研討會。

102年

7月,「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改制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並於同年8月發行「結核病診治指引」第五版。

100年

3月,疾管局修訂發行「結核病診治指引」第四版。

99年

本會防癆慈善紀念票,參加國際防癆聯盟第四十一屆世界大會展覽比賽,榮獲第三名。

98年

與蒙古防癆協會簽訂合作備忘錄,自下年度起,每年辦理一梯次蒙古防癆訓練班,代訓蒙方4名醫事人員。

97年
  • 4月起,疾管局推動「潛伏結核感染預防治療(LTBI)」,並於同年5月發行「結核病診治指引」第三版。
  • 本會防癆慈善紀念票,參加國際防癆聯盟第三十九屆世界大會展覽比賽,榮獲第一名。
96年
  • 7月起,疾管局公佈實施「結核病接觸者檢查規範」,針對與確認之結核病個案共同居住者或與之長時間接觸者(一天內接觸8小時以上),進行胸部X光檢查(3歲以下需加做結核菌素測試)。
  • 本會主辦第五屆台港滬澳粵結核病控制研討會。
  • 本會防癆慈善紀念票,參加國際防癆聯盟第三十八屆世界大會展覽比賽,榮獲第二名。
95年
  • 7月起,接軌國際擴大聯盟,疾管局推動「都治計畫(DOTS)」、「結核病十年減半計畫」。並於同年12月修訂發行「結核病診治指引」第二版。
  • 本會防癆慈善紀念票,參加國際防癆聯盟第三十七屆世界大會展覽比賽,榮獲第三名。
  • 自本年度起,每年提撥部份經費協助疾管局推動都治計畫,給與參加治計畫且經濟困難之結核病患補助。
94年

再次協助國際抗癆聯盟東區區署辦理結核菌標準檢驗研習會。

92年

協助國際抗癆聯盟東區區署辦理結核菌標準檢驗研習會(首次)。

91年
  • 2月起,行政院衛生署慢性病防治局改制「衛生署胸腔病院」、台中慢性病防治院、嘉義慢性病防治院、分別裁併為衛生署台中醫院、衛生署嘉義醫院,台南慢性病防治院仍隸屬於台北胸腔病院(台南分院),不再辦理防療公共衛生工作,專職結核病與胸腔病的診療。
  • 7月起,「衛生署胸腔病院(深坑)」關閉,台南分院升為「衛生署胸腔病院」。
90年
  • 疾管局完成組織條例,自7月起結核病防治業務及人員移撥該局;並自9月起,啟用網路通報系統。
  • 出版本會五十年大事紀;本會防癆慈善紀念票,參加國際防癆聯盟第三十二屆世界大會展覽比賽,榮獲第三名。
89年
  • 配合世界結核病日活動,提供「防癆五十年回顧」、「本會簡介」、「世界各國防癆慈善紀念票」、「本會自43年起發行迄今之防癆慈善紀念票」等看板,於台灣各地展出,以擴大宣傳。
  • 製作「胸部X光判讀」教學光碟,分送各醫學院所,供年輕醫師、學生作為自習教材,期使結核病之診斷、治療更臻準確。
88年
  • 配合精省,台灣省慢性病防治局改制為「行政院衛生署慢性病防治局」。
  • 7月起,衛生署成立疾病管制局。
87年
  • 台灣省慢性病防治局遷至台北縣深坑鄉租用臨時院舍。
  • 我國防癆慈善紀念票,參加國際防癆聯盟第二十九屆世界大會展覽比賽,榮獲世界第一名。
86年
  • 3月起,實施山地鄉病人直接觀察治療計畫。
  • 7月起,健保局開始採行結核病診療費用不通報、不給付政策,並於同年10月起實施通報及完治獎勵計劃。
  • 本會與越南抗癆及肺疾協會簽訂合作備忘錄,自本年度起,每年辦理越南防癆訓練班代訓越方6名醫事人員;為增加兩岸結核病防治學術交流,辦理第二屆台、港、滬結核病防治研討會。
85年

世界衛生組織宣佈3/24為「世界結核病日」,藉以喚起世人對結核病的注意與重視。

84年
  • 4月起,實施山地及慢開病人住院治療計畫,以加強病人管理。
  • 本會第一胸腔病防治所配合健保實施,凡結核病患者,僅收掛號費,抗結核藥物免部份負擔。
83年

行政院衛生署召開研商慢性開放性結核病人收容管理及山地鄉結核病人住院治療補助事宜會議,本會同意提出山地鄉結核病人住院補助計畫患者生活補助費。

80年
  • 9月,病人登記及免費治療對象擴及所有活動性結核病人。
  • 本會於衛生署防癆委員會會議中建議「由台灣省慢性病防治局建立防癆網、擴大服務面,以期加強結核病患之管理與治療」。
79年
  • 博愛醫院再改為「台北市慢性病防治院」。
  • 11月,衛生署再度修訂治療方式,治療期間縮短為六個月。
78年
  • 台灣省防癆局改制為「台灣省慢性病防治局」,所屬臺中、嘉義、台南結核病防治院改名為慢性病防治院,各縣市結核病防治所亦改名慢性病防治所,而行政體系維持不變。
  • 台中市、台南市防治所裁撤。
  • 派駐全省各衛生所之約僱防癆保健員納入本局編制為護理佐理員(82年4月起具護理人員資格者已改敘為公共衛生護士)。從此,慢性病防治局除了胸腔病(以結核病為主)之外,同時負責中老年病(以高血壓、糖尿病為主)之預防、治療、研究、策劃、示範、宣導、教育訓練及輔導等項業務,進入另一個新紀元。
72年

本會成立25週年,「台北胸腔病防治中心」改名為「第一胸腔病防治所」並擴大醫療服務範圍。

71年

本會第一結核病防治所改名為「台北胸腔病防治中心」;洽請台灣郵政總局發行「柯霍氏發現結核菌百週年」紀念郵票;本會嘉義縣分會改組為「中華民國防癆協會嘉義市分會」。

67年

7月起,衛生署連續實施兩期結核病防治五年計畫,革新治療方式,免費治療計畫之完治率大為提高。

66年

台北市結核病防治院改為「博愛醫院」。

65年

協助金門全面實施結核病防治工作,並辦理金門教育人員胸部X光普查工作。

63年

政府著手計畫消除貧窮,特擬定小康計畫,凡貧民患結核病者,均可獲得妥善的全部免費醫療照顧,包括昂貴的抗結核病第二線藥物,及住院與胸部手術等各項費用。

59年
  • 我國主辦國際抗癆聯盟東區區署第七次大會。
  • 鑒於原住民結核病感染率及發病率均高出平地居民一倍,特擬定山地結核病防治計畫,省府特撥專款100萬元,作為原住民綜合防癆之用。
58年

台北市升格為院轄市後,成立「台北市結核病防治院」。

57年

訂定防癆研究獎助金辦法。

56年

衛生處合併防癆委員會與台北結核病防治院成立「台灣省防癆局」,為全省防癆工作主管機構,隸屬於衛生處,轄下有台中、嘉義、台南結核病防治院。

55年
  • 開始推行巡迴診療計畫,每年分為兩次,派X光車到各鄉鎮專給有呼吸道症狀者巡迴檢查。
  • 台灣省政府遵奉先總統 蔣公在第八十次總動員會報中指示:「今後台灣省的衛生業務,應以防癆為重點」,特擬定台灣省加強防癆四年計畫。
  • 由社會福利基金項下撥款僱用防癆保健員,派駐各鄉鎮市區衛生所,從事查痰發現病人及管理病人等第一防癆工作。
54年

開始在嬰兒期同時接種卡介苗與牛痘,成果十分優異。

52年
  • 因鑒於學齡前兒童結核病感染率頗高,乃將卡介苗結種重點置於學齡前兒童,並將接種工作推廣到全省各鄉鎮衛生所。
  •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援助,開始辦理「綜合防癆推行計畫」,凡五歲以下兒童均接種卡介苗,二十歲以上成人,全部免費胸部X光檢查,如發現肺部異常者, 再為其驗痰,證實患有結核病者,給予免費治療。
  •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援助,開始辦理「綜合防癆推行計畫」,凡五歲以下兒童均接種卡介苗,二十歲以上成人,全部免費胸部X光檢查,如發現肺部異常者, 再為其驗痰,證實患有結核病者,給予免費治療。
  • 省衛生處與臺大醫院簽訂健教合作協定,美援公署安全分署、美援補助、省府相對基金省提供經費,由臺大醫院提供臺北市青島西路10號之土地約四百餘坪,無償供「台北結核病防治院」遷建用,新院舍於民國54年12月4日正式啟用。
51年
  • 嘉義縣結核病防治院新社破土典禮。
  • 協同辦理台灣第二次肺結核病盛行調查。
50年

國際抗癆聯盟在多倫多舉行第十六次大會,通過我防癆協會入會案。

49年
  • 「台中結核病防治院」成立,至此全省既有四個防治院,除辦理臨床醫療業務外,並分區輔導防癆工作。
  • 高雄市成立「高雄市結核病防治所」。
48年

台北結核病防治中心更名為「台灣省立台北結核病防治院」。

47年
  • 擴大會務,於1月4日改組成立「中華民國防癆協會」,同時成立「第一胸腔病防治所」。
  • 訂定「教育人員肺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並開辦全省師範學校學生胸部X光檢查,往後每年辦理。
  • 開始辦理結核病盛行調查,每五年舉辦一次。
46年
  • 嘉義結核病防治中心再改組為「嘉義結核病防治院」。
  • 開始辦理開放性結核病人中心登記及免費藥物治療。
  • 美國國際合作總署供應X光片及其他所需器材,廣泛為鄉村民眾作免費胸部X光普查。
  • 全國教育人員X光普查開始實施,以每兩年舉辦一次為原則。
45年

試辦教育人員胸部X光檢查工作,往後每年辦理。

44年
  • 基隆市首先成立結核病防治所,之後各縣市相繼成立,隸屬於縣市衛生局。
  • 開始每年定期調訓防癆工作人員並訂定台灣省教育人員肺結核病防治辦法。
43年
  • 開始發行防癆慈善紀念票。
  • 編撰「結核病診斷與治療」、「台灣省結核病防治計畫」供防癆工作人員閱讀。
42年
  • 成立X光巡迴隊,做較為廣泛的民眾胸部X光檢查工作。
  • 台北卡介苗製造室成立。
41年
  • 台南清風莊肺病療養所改組為「台南結核病防治院」。
  • 成立「台灣省防癆協會」
40年
  • 嘉義門診部改組為「嘉義結核病防治中心」。
  • 全省各縣市衛生局成立卡介苗工作隊,開始推行卡介苗結種,以國民學校學童為對象。
39年
  • 台灣省立松山療養院更名為「台灣省立結核病防治院」。
  • 於臺北市青島西路十號設立「台北結核病防治中心」,辦理門診及結核病防治工作。
  • 展開卡介苗預防結種及X光車巡迴檢查,開始公共衛生方式的防癆工作。
  • 自民國39年開始結核病防治計畫以來,除省縣市各級政府編列專款預算外,不斷獲得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聯合國兒童急救基金會、世界衛生組織及美國安全分署等國際機構物資及技術雙方面的援助。
38年
中央衛生實驗院隨著中央政府遷台,遷移部分防癆工作人員及器材,於嘉義成立門診部。
光復後
  • 光復之初,台灣地區結核病流行猖獗,死亡人數高居當時時大死因之首,當時無任何專業機構從事有計畫的結核病防治工作,僅有日據時代遺留的松山療養院及台南清風莊肺病療養所,病床合計只有三百床,採消極的臨床療養方式治療結核病。
  • 松山療養所更名為「台灣省立松山療養院」,繼續結核病人之收容及療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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